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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又一条地铁,环评公示!

上虞楼市2023-10-20 08:37:40来自浙江省

近日,绍兴又一条地铁,环评公示!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

(2)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上虞区

(3)工程内容: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西起一期工程终点站檀渎站,主要沿群贤路-南北中心大道-五星路-虞兴路-市民大道-望山路敷设,连接越城、上虞两区。线路全长约26km,其中地下线(含敞开段)16.3km,高架线约9.5km,山岭隧道约0.2km;设站7座;新建1座车辆段(曹娥车辆段),新建1座主变(曹娥主变);接入镜湖控制中心。车辆采用B型车,设计时速120km/h。工程计划于2023年底开工,2027年底通车试运营。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声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地面及高架线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13处已建及在建保护目标,其中居民点5处,宿舍1处、教堂1处、寺庙2处。地面及高架段无规划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车站风亭、冷却塔周围有1处已建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车站风亭周围有5处规划声环境地块,主要为规划科研商务兼容地块、商住地块。曹娥车辆段厂界外50m内、出入段线评价范围共涉及1处现状声环境保护目标;车辆段上方规划上盖物业。曹娥主变电站附近无敏感目标。运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表见表1~表5。

2、振动保护目标:沿线共涉及39 处已建及在建振动环境保护目标,均为地下段保护目标,其中居民住宅16处、学校3处、办公楼13处、科研1处、酒店2处、商业体3处、宿舍1处。工程地下段线路沿线涉及9处规划振动环境地块,主要为规划科研商务兼容地块、规划商住兼容地块、规划居住地块、规划文化商业混合地块。本工程涉及二次结构噪声环境保护目标与振动环境保护目标相同。运营期振动环境保护目标表见表6~表7。

3、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沿线地下车站排风亭周围30m大气评价范围内有1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与车站风亭声环境保护目标相同,详见表4、表5(规划科研医疗商务兼容地块、规划商住兼容地块4除外)。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也不涉及古树名木。本工程在檀渎站~经开西站区间穿越浙江省级生态公益林。评价范围内有3处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虞余运河)、萧绍海塘、百沥海塘),4处未定级文物(小库村关帝庙、钱江溇范桥、西湖闸、稷山采石场遗址)。

5、水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所跨越的主要水体:后官塘、樟树河、马山闸大河、贺家池、大滩河、西直河、杭甬运河、曹娥江、虞北河网、浙东古运河等。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6、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新建110kV主变电所周边30m范围内无现状敏感点。

表1: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地面线、高架线)

注:1、表中相对距离栏中,“水平”栏为敏感建筑距线路外轨中心线的水平距离;“垂直”栏为敏感点与轨面的高差,正值高于轨面,负值低于轨面。

2、表中距离数据是依据现阶段设计方案确定,若环评报批前工程方案有调整,相关数据将按新方案为依据进行确定。

表2: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出入段线)

表3 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车辆段)

表4 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车站)

表5 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车站、车辆段)

表6 振动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地下线)

注:1、表中相对距离栏中,“水平”栏为敏感建筑距线路外轨中心线的水平距离;“垂直”栏为敏感点与轨面的高差,正值高于轨面,负值低于轨面。2、表中距离数据是依据现阶段设计方案确定,若环评报批前工程方案有调整,相关数据将按新方案为依据进行确定。

表7  沿线振动规划敏感地块分布一览表(地下线)

注:1、表中相对距离栏中,“水平”栏为敏感建筑距线路外轨中心线的水平距离;“垂直”栏为敏感点与轨面的高差,正值高于轨面,负值低于轨面。2、表中距离数据是依据现阶段设计方案确定,若环评报批前工程方案有调整,相关数据将按新方案为依据进行确定。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城市景观、噪声、振动、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方面,施工期严格执行国家级地方有关施工环境管理的规定,将各项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 声环境影响概述:高架段列车运行噪声、地下车站风亭、冷却塔等环控设备噪声、车辆段及主变电所设备运行噪声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目标。

(2) 振动影响概述:列车运行产生振动、通过地层传播至地面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振动影响。

(3) 地表水影响概述:各车站生活污水、车辆段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均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 环境空气影响概述:类比现已运行地铁风亭,车站排风亭运营初期有异味,初期过后异味不明显,风亭异味可通过在风亭周围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绿化,适当加大通风量予以减缓。

(5) 固体废物影响概述:运营期地铁车站及车辆段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段内产生的废弃零部件可分类集中堆放,定期交由回收公司收购再利用,做到“资源化”回收利用;车辆段运营期产生的少量的废油、废油棉纱(擦拭油布)、污水处理污泥、废蓄电池和废荧光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环境影响不大。

(6) 生态环境影响概述:在设计中充分运用融合法、隐蔽法设计,可以使本工程车站进出口与风亭等地面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噪声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针对高架线噪声影响超标或有噪声增量的敏感点采取设置设置3m高直立式声屏障、定期修整车轮踏面,保持钢轨表面光滑等降噪措施后,各敏感点可达标或维持现状;针对受地下车站风亭、冷却塔、多联机噪声影响有或有噪声增量的敏感点采取加长风亭消声器措施、采用低噪声冷却塔等措施后各敏感点可达标或维持现状。

2、振动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在综合采用轨道减振、无缝轨道等减振措施后,在环境敏感目标处,由本工程产生的振动影响和二次结构噪声可达标。

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各车站及车辆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段洗车废水经自带循环处理设备处理后大部分循环利用,尾水入污水处理设施,与检修废水一同经隔油、沉淀、气浮工艺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项目污水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风亭排风口不正对敏感建筑;地下车站风亭周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绿化;车站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轻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车辆段食堂油烟排放口安装油烟净化系统,产生的油烟经处理系统净化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规定的排放浓度方可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运营期各车站及车辆段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车辆段内产生的废弃零部件可分类集中堆放,定期交由回收公司收购再利用,做到“资源化”回收利用;车辆段运营期产生的少量的废油、废油棉纱(擦拭油布)、污水处理污泥、废蓄电池和废荧光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后,对周围环境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做好对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合理规划,严格按批准的用地范围进行施工组织,工程实施完毕后尽快按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复绿,绿化工作中避免出现生物入侵。按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轨道交通的建设在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方面优势明显,缓解区域交通拥堵,替代了部分地面汽车交通,减少了汽车尾气的排放,有利于降低空气污染负荷,符合生态建设要求。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车辆段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段内产生的需要临时暂存的危废。车辆段内检修库、运用库、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等场地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采取以上防范措施后,工程建设的环境风险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3-2028年)》、《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2-2027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要求。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建成通车加强各区域联系,有利于缓解区域交通压力,虽然本工程实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是在采取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振、降噪、生态保护与恢复等一系列措施后,其环境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的范围。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在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网站http://www.sxsmtr.com/的“建设规划”网页将公示相关的环境影响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内容。您可通过网页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邮寄至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若需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后续将在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网站http://www.sxsmtr.com/进行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2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张工,电话0575-88160132;邮箱:sx150723@vip.126.com;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  

2、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71-56625234。

3、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75-88604937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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