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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事关车位、物业、业委会......绍兴即将出台新规!

上虞楼市2023-07-21 08:46:24来自浙江省

“买房的时候不卖车位,不说车位价格多少,现在清盘了开始高价卖车位了......”

最近,一位朋友吐槽,认为自己当了回“冤大头”。

确实,买房遇上这样的事,在总预算上会有不小的出入,不少人心里都会有点怨言。

不过针对这样的事情,现在官方出手了!

近日,绍兴市住建局发布了公开征求《绍兴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地方性法规部分)》(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来源:绍兴市政府网

关于上述问题,文件提到:

建设单位预售或者现售房屋时,应当将其有权出售、附赠、出租的车位、车库的数量、价格予以公示。

违反规定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绍兴市政府网

这也意味着,接下来购房者在购房时就能了解到车位的价格,极大程度的避免了“价格盲盒”

除了“车位问题”,文件还提到了物业、业委会等相关内容,比如:

  • 小区达到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建设单位需及时上报街镇,并报送筹备首次业主 大会会议所需的资料。否则将面临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在另聘新物业(小区自管管理人)接管前 ,原物业应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维持正常秩序。原物业不得隐匿、转移、毁损有关财物和资料,不得拒绝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得阻挠新物业服务人进场服务。否则将面临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业委会等,是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的重要组织,有了相关“法规”的约束,相信这些组织的运行将更加有条理。

最后,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次《通知》的具体内容。

来源:绍兴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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