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一业主雨天骑电动车在地下车库坡道滑倒骨折,法院判决物业因未设置防滑措施承担百分之四十责任。法官提醒物业需完善安全管理,业主也需提高风险意识。

【雨天车库安全隐患引纠纷 物业业主责任四六划分引关注】
近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车库摔伤案件引发热议。业主吴某在阴雨天骑电动车进入地下车库时,因坡道湿滑导致摔倒骨折,产生2.5万元医疗费用。双方就赔偿问题对簿公堂,最终法院作出物业承担百分之四十责任的判决。
【物业安全保障义务与业主自身注意义务的平衡】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存在明显的管理疏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事发时物业既未设置防滑垫等基础防护设施,也未放置警示标识,更未安排人员现场疏导,这种"三重缺失"直接增加了事故风险。特别在梅雨季节,车库坡道作为事故高发区域,物业应当建立特殊天气应急预案。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同时强调了业主的注意义务。吴某作为成年人,在明知雨天路滑的情况下仍保持较快车速,且未佩戴任何护具,这种疏忽大意是导致伤情加重的主要原因。法院最终作出四六分责的判决,既体现了对物业失职的惩戒,也警示业主不能完全依赖物业保障。
【安全防范需多方共建 风险意识要常记心间】
该案为社区安全管理敲响警钟。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在特殊天气增派人力,并通过安装防滑条、铺设吸水地毯等投入提升硬件防护。业主也需转变"出事就找物业"的思维定式,在骑行时主动控制车速、观察路况。只有物业尽责管理、业主自觉防范,才能真正构建安全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