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发挥基层文明创建系列的示范推动作用,提升创建活动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虞区级文明单位(村镇、校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宣传发动、申报推荐、初步审核、联审联评等流程,拟评选百官街道南二村等15个行政村为2023年上虞区文明村(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9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的形式,实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2023年上虞区文明村候选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百官街道南二村
曹娥街道沥泗村
东关街道东塘村
崧厦街道时华村
崧厦街道联海村
崧厦街道杨凌湖村
崧厦街道丁泽村
崧厦街道严巷头村
崧厦街道章家村
章镇镇龙江村
驿亭镇新驿亭村
驿亭镇联桥村
汤浦镇霞里村
汤浦镇霞越村
丁宅乡下宅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