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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取消公摊,要来了?

上虞楼市2024-05-08 08:46:24来自浙江省

01.

取消公摊来了?

4月30日,经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庆市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该文件提出支持促进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振房企投资信心、促进行业提质发展等四方面21条措施。

其中,在“优化增加高品质住房供应方面”特别提到一点——“从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很多媒体当天便重磅宣布:肇庆取消公摊。然而根据第一财经4日的报道,目前,肇庆市只是要求:“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和销售”。

这并不代表公摊面积不需要付费。换言之,肇庆市并未实质性取消住房公摊面积

02.

公摊模式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的香港,由李嘉诚首创。2012年12月,香港政府发布通告,从2013年开始,二手房销售要用“实用面积”来标价。

自此,公摊的时代彻底在香港落幕,然而在大陆,公摊还在继续。从上世纪80,90年代,大陆开始买卖商品房,将香港的公摊也学了过来。

不过任何一个购房者,如果从自身利益出发,是不会喜欢“公摊”。

毕竟多花了30平的钱去买公摊部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而且这些公摊,不外乎是小区的公共门厅,过道电梯楼梯间等等。

不仅如此,连后期交物业费也得连着这些公摊部分一起交。于是乎,越来越多的买房人呼吁取消公摊。

从2011年以来,“取消公摊”便经常成为两会代表和委员们的提案主题。不过截止目前为止,国内大陆的公摊模式仍旧是主流。

即便是早在2002年就规定以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的重庆,无论是新房、二手房,目前市场上也都是以建筑面积计算的,物业费用也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更不用说此次的肇庆,仅只是要求开发商中介机构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宣传和销售。

并不能完全回应购房者对于公摊的真正诉求——他们需要的是公摊面积计算的透明化,以及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的合理计价方式。

“取消公摊”应是系统性工程,包括围绕套内面积的一系列税费政策及配套制度的转变。如果只是简单地转换计价方式,那只是一个噱头,没有意义。

03.

取消公摊虽有难度,但是此前也有城市也曾经针对此做出尝试。

近期,长沙发布《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管理若干措施》,其中指出:

明确居住建筑阳台等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按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20%控制;飘(凸)窗宽度可与房间等宽,出挑宽度不超过0.8米;中央空调设备平台和分体式空调外机搁板可同时设置,不大于4.0平方米/户的设备平台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面积等

按照这个《措施》来实施,那么阳台赠送面积最高可以做到套内建筑面积的20%;飘窗出挑宽度可以最高有0.8米宽;设备平台最大4平方米不计入套内面积

这么来算,套内赠送面积可以达到建筑面积的30%左右,按照目前高层的公摊来算,长沙现在已经迎来了100%得房率时代

去年,广州也曾经发布过相关通知,放宽了对赠送面积的限制:

此外,今年以来武汉、珠海、中山、福州等地也陆续发布政策,针对赠送面积的限制放宽,允许通过阳台、飘窗、设备平台等进行“偷面积”,从而达到100%得房率,实现"0公摊"甚至“负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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