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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曹娥街道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根据2024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曹娥街道内学校网点布局的实际,现就2024年秋季曹娥街道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小学一年级招生
1.新生年龄: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2.新生户籍: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曹娥街道(含托管区域)。
3.施教区划分:
备注说明:
(1)户籍在新沙、里睦桥、狮子、白米堰、金村、董村、丽樟等7个村(居)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到浙大教科博文小学和中塘学校申请报名就读。
(2)阳光小学招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由除舜杰社区及人才子女之外的滨江小学教育集团施教区内的学生选择确定,选择后如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以户口登记时间先后划定就读阳光小学学生,登记时间迟的调剂到滨江小学。
(3)如遇村(居)、社区调整,未公布新调整施教区前,原则上按原施教区就读。
(4)本施教区划分,适用于2024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2025年及以后将根据曹娥街道教育布局规划情况在每年招生前三个月提前予以公告。
4.报名及录取办法:
(1)报名办法:符合新生年龄和户籍规定的学龄儿童,须在7月4日-5日通过“浙里办 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PC 端)”登录义务教育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名(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发布)。
报名前请先确认所报学校的施教区范围,再进行入学报名。(1)如果户口和住宅房产不在报名学校的施教区范围,则不予录取;(2)如果户口和住宅房产确定在报名学校的施教区范围,且报名平台没有其他提示要求,经学校网上审核无误后直接录取;(3)如果户口和住宅房产确定在报名学校的施教区范围,根据报名平台提示还需要上传相关照片资料的,则须持户口簿、父(母)及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于7月6日-7日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其中,滨江小学教育集团根据招生统一组织的原则,报名阳光小学就读的,也到滨江小学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各校于7月14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审核。
(2)录取办法:
各校根据新生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要求进行录取。录取程序和规则遵循公开、公正原则。所有录取学生均须将报名信息录入到无纸化系统且通过审核,并与学籍管理系统信息保持一致。
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施教区学校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未申请缓学的儿童,在其第二年入学时将由曹娥街道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二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
1.招生对象: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曹娥街道(含拓展区域)的2024年受完6年小学教学的适龄少年。
2.就读学校:绍兴市上虞外国语学校。
3.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新生,可在7月4-5日通过“浙里办 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PC 端)”登录义务教育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名(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发布)。
报名前请先确认所报学校的施教区范围,再进行入学报名。(1)如果户口和住宅房产不在报名学校的施教区范围,则不予录取;(2)如果户口和房产确定在报名学校的施教区范围,且报名平台没有其他提示要求,经学校网上审核无误后直接录取;(3)如果户口和住宅房产确定在报名学校的施教区范围,根据报名平台提示还需要上传相关照片资料的,则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于7月6-7日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学校于7月14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审核。
三
有关问题说明
1.小学新生若父(母)或本人在本区域内无住宅房产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父(母)和新生本人两代人户籍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该房产所在社区同一户口簿内,方可在住宅房产所在学区就读;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产,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1%及以上的,相应住宅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小学新生与户籍户主是兄弟姐妹关系的,且户主尚未成家,住宅房产权人是户主的,新生就读学校为该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其它情况视作无住宅房产,就读学校视街道内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由街道统筹安排。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的住宅房产是指:在住宅房产证“所有权人”栏中注明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 且拥有主要产权的房产,不包括其他共有人。
3.新生与父(母)居住 (廉租房)(必须提供租房相关协议等及近一年来的各类相关交费正式发票),且父(母)及本人在曹娥街道城区无其他住宅房产的,经核实后新生按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就读。
4.户籍在曹娥街道的拆迁户子女,原则上按原户籍地学区就读;已购置住宅房产(产权人须为新生父(母)或本人)的,可以按房产所在地学区就读。
5.因政策变化,涉及城中村拆迁后经合社撤销、村民户籍迁移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过渡期招生政策。
6.截止2024年6月在阳光小学就读三个学年及以上,并在该学校毕业的学生,可选择到上虞外国语学校报名。
7.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上虞籍二孩(三孩)新生,按《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区委办[2022]55号)文件执行。“二孩”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曹娥街道范围内拥有住宅产权和户籍的二孩,6月30日前由监护人向街道、学校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按家长意愿可以跟随“一孩”现就读的学校(幼随长)就读;三孩可不受住宅和户籍限制,按家长意愿在区内选择学校入读。
8.残疾少儿入学遵循“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原则。轻度残障儿童少年以就近优先为原则,实行随班就读。户籍在上虞区,持有智障残疾证的中度残疾少儿,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无严重癫痫、心脏病、暴力行为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与行为问题,父母(监护人)可向上虞区特殊学校提出入学申请。重度、极重度不具备入学条件的残障少儿由上虞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教师送教上门。适龄盲童可向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适龄聋哑儿童可向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9. 曹娥街道规模企业的非上虞籍人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企业高管)的子女,或在曹娥街道投资1000万元(工商注册资金)以上者子女,6月30日前由本人申请,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街道集中审批后,统筹安排到浙大教科上虞博文小学、滨江小学教育集团阳光小学和上虞外国语学校就读。
10.符合e游小镇人才引进政策的人才子女,经e游小镇管委会推荐,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街道集中审批,统筹安排到浙大教科上虞博文小学、滨江小学教育集团阳光小学和上虞外国语学校就读。
11.各类引进人才、军转干部、外来投资者“服务卡”持有人等子女,根据区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12.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曹娥街道区域内的小学、初中随迁子女,统一安排在曹娥街道中塘学校就读。具体招生按照《曹娥街道2024年秋季随迁子女(新居民子女)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办法》执行。
13.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借读条件,且父母双方均在本街道工作的上虞户籍非规定施教区小学新生,家长可凭相关有效证件向中塘学校提出借读申请。提出申请后,由学校根据空余学额给予安排,若学校没有空余学额则不接收借读生。
14.街道内学校(除中塘学校)的其他各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
四
有关要求
1.重视招生政策宣传。保障适龄少儿的教育权益,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居、学校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在宣传窗、阅报栏、村务公开栏等处张贴公告,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招生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系统形象的大事,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熟悉招生政策、工作细致、服务热心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班子,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社会对学校 工作的满意度。
3.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按事业规划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严格按规定的班额设置班级。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核对户籍、不动产(房产)证。对伪造证件、虚假权证入学的,一经查实,取消就读施教区资格,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责任人单位;涉嫌违法的,将报公安部门处置。
4.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校要制订招生工作日程表,并抓好招生工作人员的有关招生政策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做到接待热心,服务周到,解释政策准确无误,验证工作仔细慎重,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圆满。同时欢迎家长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咨询电话:曹娥街道教育党委89287586、上虞外国语学校81286066、81286086,滨江小学82182228、82507887,阳光小学82182228、82118905,博文小学89280388、89280387,中塘学校82508590。
未尽事宜由上虞区曹娥街道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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