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要事,为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并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虞区建设局通过“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商业运作”模式,稳步推进住宅小区、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建设,切实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
一是多元参与、国企兜底,创新项目建设模式。上虞区积极引导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进一步凝聚合力,形成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为了解决建设资金落实难问题,区建设局依托区属平台公司创新项目建设模式,通过商业运作来保障资金落实,兜底场所建设和运维管理,探索搭建区级运营管理系统,完成不同充停场所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并且接入上虞区消防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在线监测、安全监管、及时预警,助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安全升级。
二是方案前置、按需定策,确保项目落地实施。为了解决项目选址难问题,区建设局(园林市政集团)联合设计单位、属地组建专家组,对全区住宅小区、高层公共建筑“现场把脉”,开展全覆盖、专业化排查,摸清现有集中充停场所数量、分布及使用情况,了解居民需求和使用缺口。通过现场勘查、科学选址,并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一项目一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区17个乡镇街道,150个住宅小区、高层公共建筑的实地踏勘,拟新增1万多个充停位,为后续全域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试点先行、全域推广,稳步有序推进建设。针对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的消防安全、建设规范、运营管理等难点问题,以既有小区试点建设工作为依托,拟定《上虞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推广“需求申请+联评联核+公示公告”项目实施流程,进一步明确建设主体、职责分工、建设施工、后期运营等具体工作事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江南一品、博文新村2个试点小区、13处充停场所、185个充电停车位的建设施工任务,后续将根据试点小区建设经验,全域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