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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六部门联合通告!严禁!暂停!

上虞楼市2024-05-31 08:50:19来自浙江省

又到一年中、高考季

请大家保持适度安静

为考生营造良好备考环境

近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决定在2024年度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确保考生在中考、高考期间享有良好的温书和考试环境。

一起来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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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5月31日至6月23日)噪声监督管理,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我区将开展“2024绿色护考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除抢修、抢险施工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外,交通、市政、水利房屋建筑等施工单位每日19时至次日7时一律停止夜间施工。在初、高中学校周围150米范围内的工地全天候停止打、砼施工、电锯等高噪声作业;6月7日至10日的高考考点和6月22日至23日的中考考点周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而干扰考生考试的生产、生活等活动,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

二、严禁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所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段和学校附近,每日20时后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三、严禁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扰民。全天候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进行商业性广告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同时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装卸货物。

四、严禁露天娱乐、集会、燃放烟花爆竹等噪声扰民活动。

五、严禁机动车、船(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救援车辆除外)喇叭噪声扰民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广大市民在中高考期间若发现噪声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的情况,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1.工业类噪声:生态环境分局 0575-82119933;

2.露天娱乐、集会、燃放烟花爆竹、机动车喇叭噪声、商业经营活动噪声:公安部门 110;

3.房屋建筑噪声、拆迁、市政道路施工噪声:区建设局0575-82022843,区综合执法局 0575-82213963;

4.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区文广旅游局 12345,区综合执法局 0575-82213963;

5.商业经营性活动中的固定设备噪声:区综合执法局0575-82213963。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上述考试时间发生变化,上述噪声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自动作相应调整。

特此通告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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