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件大事
一点都不容马虎
比如“定金”和“订金”
虽然两者只差一个字,
里面的差别可大着呢!
近日,有网友在某平台爆料:
从这份爆料中,可以看到双方为了退还定金一事起了争执。
一、那么,“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哪里?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定金”具备法律效力,而“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由此可见,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买房一般写的都是定金。购房定金才具有“定金罚则”的法律效应,约定了购房违约应付的责任。
二、定金交付之后是否还能退还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买房订金与买房定金的区别
买房订金会被认为是一种预付款,是购房者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备担保性质。
如果购房者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是不能要回订金,如果开发商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
买房定金则是具有“定金责罚”的法律效力,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住建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遇到开发商不给退还定金,可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法院起诉方式去追回购房定金。此外,在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合同时,可能会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可以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加上定金退还的条件,避免后患。
所以除非购房者已经完全确认需要购买目标房源
否则请谨慎采用定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