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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找房看房、到过户收房,二手房买卖并不是那么简单。下面为您介绍扬州二手房交易流程,以及部分流程中的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签订买卖意向合同(三方协议)
到场人:买卖双方主证人、中介负责人
所需材料:买方、身份证、定金、户口本、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明)
卖、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双方查阅彼此证件。
备注:
1、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将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本复印三份。
3、卖家将水、电、煤气等银行代扣取消。
核价缴税
到场人:买卖双方及共有产权人
地点:地税局
卖方、房屋所在地地税局办理营业税和个税征(免)手续
买方、房屋所在地地税局契税征收窗口办理“契税完税凭证”
备注:核价、家庭一套住房证明查询同时在地税局手里
填写表格:《个人购买家庭普通住房查询表》《纳税申报表》
缴税完成后,保存各项税票
户口迁出及物业结算(卖家)
房屋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局《存量房所有权变更登记户籍迁移证明》(若户籍迁移证明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须出具地址变更证明)
去小区物业公司和辖区社居委开局《房屋过户物业费用结算清单》,小区无物业公司的,由社居委开具《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房屋过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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