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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官方发布了曹娥江水上诗路风情旅游带建设项目诗路通景线及配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一起来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曹娥江水上诗路风情旅游带建设项目诗路通景线及配套道路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曹娥江水上诗路风情旅游带建设项目诗路通景线及配套道路工程位于上虞百官街道和曹娥街道,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中心地带。新建孝女路至舜帝岭诗路通景线长约 539.1 米,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时速 60km/h,跨江部分设置 22+27+5×32 米(现浇箱梁)+245 米(下承式系杆 拱结构)+2×30+2×12 米(现浇箱梁),标准宽度 46.5 米~39 米;建设配套道路腾飞路至孝女路段长 444 米,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时速 60km/h,路基宽度 32 米,局部受限制段路基宽度 25.5 米;拆除旧通道。同时配套建设交安及照明等沿线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 5.868768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收集后通过相应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入附近水环境,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设施依托周边的公共设施。生活污水纳入城市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桥梁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采用钢围堰法(钢护筒)施工工艺,施工期间做好钢围堰内污水、泥浆及钻渣收集及处理,降低对地表水体影响。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为暴雨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面径流。道路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不高,其直接入河不会对沿线水体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占地及施工将对周围植被的生物量、生产力造成一定影响,但工程占用面积较小,造成的影响也较小。工程占地影响的植物种类均为本区域常见物种,对沿线植物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和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拟建工程不会对国家和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产生影响。受道路工程影响的动物种类有两栖类和爬行类,施工期间应加以保护。鸟类、兽类迁移能力较强,对其影响较小。本工程桥梁单跨通过,不设水中墩,但不可避免地产生底泥和水体扰动,导致局部水体悬浮物过高,噪声和振动会使鱼类等受到惊吓,对鱼类正常生理活动会产生一定影响。工程总体占地面积小,占用土地利用类型属于城市公共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等敏感用地类型,从新增占地规模与用地类型上看,影响可控。
营运期公路加强绿化可以较大程度上弥补永久占地损失的生物量。原有动物的生存环境、空间得到较大程度恢复,受工程施工影响的物种的种群数量也将逐渐恢复。项目拟拆除原有桥梁后新建桥梁,拆一还一,采用一跨过河的方式上跨大运河规划河道曹娥江,不对文物本体造成安全影响。项目建成后可缓解交通压力、增强两岸沟通,对利益相关者属有益影响。同时,有利于大运河的航运水利功能得到延续,对于大运河的使用功能具有积极作用,对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具有积极作用。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工程河段的总体河势,新建大桥增大了过水断面面积,减小了桥墩带来的阻水影响,有利于提高河道的过流能力。工程建设前后海塘的稳定性系数满足规范要求,对上游东岸湿地公园以及下游铁路桥周边水流无不利影响。
声环境影响:施工期评价区域内的敏感目标将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目标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等的休息时。同时噪声较大设备应封闭式施工,确保边界噪声达标。营运期工程沿线4a类、2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部分敏感点有不同程度超标,工程将采取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确保敏感目标室内声环境达标,降低营运期声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车辆扬尘)、沥青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路上机动车排放的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为了改善道路沿线局部小气候,改善大气环境,美化道路景观,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并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
固废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种废弃建筑材料,建设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固废的清运工作,弃方按照水土保持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综上,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营运期养护垃圾由养护工人统一清运处置,对沿线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拟经沉淀池等处理后回用,桥梁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采用钢围堰法(钢护筒)施工工艺,施工期间做好钢围堰内污水、泥浆及钻渣收集及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设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专题论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禁止在上述敏感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工程,做好景观生态等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及公路两侧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开展景观专项设计,使得工程建设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减震隔声及施工时间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工程将采取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确保敏感目标室内声环境达标。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影响。
固废保护措施:施工期固废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营运期定期清扫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曹娥江水上诗路风情旅游带建设项目诗路通景线及配套道路工程在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实施,本工程建设符合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交通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连接百官和曹娥江两个中心街道,将有效解决交通瓶颈,完善区域路网,改善区域交通现状。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减缓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符合工程沿线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在政府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九、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75-82075093
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
建设单位:绍兴市上虞水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2508324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舜耕大道587号
环评单位:浙江沁荣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68720821
邮箱:359228631@qq.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7-1号,城北送变电大楼一号楼416室
发布单位:绍兴市上虞水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该项目便是彩虹桥的新建项目,
新建彩虹大桥的左右两片拱肋横向交叉,造型似两条跳跃的鲤鱼,寓意为鱼(虞)跃龙门,飞跃高升,既将中国拱桥柔美传承,又增添了桥梁的现代美感,整体轻盈强健,温润有力。同时,也展现出上虞人民厚积薄发、敢于争先的精神,吸引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在上虞这座“青春之城”里拼搏奋进实现人生价值。
随着环评的公示,意味着该项目也在推进中,期待新彩虹桥的建设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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