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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绍兴缴纳公积金
的朋友们注意啦
作为打工人
“公积金”这三个每月出现在工资条上的字
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但是住房公积金除了买房
还有哪些用处呢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保障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务院以《条例》的立法形式确定的制度,是一项强制性措施,是上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执行的法规。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每月按规定比例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的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比例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这两部分全归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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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买房,缴纳公积金还有什么用?
01一个有效的长期储蓄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利率为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每年结息后,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
在享受利息的同时,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无房租赁、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等,都可以灵活支取公积金,缴纳公积金可以算是一项有效的长期储蓄。
02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目前,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离休、退休条件的,只需凭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因此,即使一直用不上这一笔公积金,到了退休也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缴纳公积金可以说是在为自己准备退休后的活动基金。
03一种低息的贷款方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对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签订借款合同,放款日为2024年5月1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档次新的贷款利率。对5月18日(不含)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相应调整各档次贷款利率。
04一项优惠的税收政策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部分可在成本中列支,职工缴存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因此,缴纳公积金可以使企业和职工都享受到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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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使用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可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两大提取类型: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4、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了解了公积金的用处
还可以关注一下公积金新政策
具体怎么提取等信息
一起来看看
2024年度绍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缴存基数及上下限:
2024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2023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计算后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低于2024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2260元核定;计算后单位职工缴存基数高于202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1742元核定。
即2024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月缴存下限为113元、上限为3809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226元、上限为7618元。
缴存比例:
2024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可在10%-24%区间内自主申报缴存比例。
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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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支持安居优居政策
一、加大租赁保障力度
进一步提高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提取额度从1500元/月·人提高至2000元/月·人;允许多孩家庭按照实际租金提取(凭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材料);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允许入驻试点项目的缴存职工按照实际租金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租金。
二、优化贷款最高额度
上调嵊州、新昌两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统一上调为单职工家庭70万元、双职工家庭100万元。
三、加大新市民、青年人购房支持力度
在保持新就业大学生、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的购房刚性需求,对新市民(非绍兴籍或户籍转入绍兴未满3年的)、青年人(年龄未满35周岁的)在绍兴市范围内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备注: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
公积金提取
提取情形:
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以下简称“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4、家庭无房且租房自住的;
5、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六个月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网上提取指南:
1、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
图源:浙里办(下图同)
2、选择公积金提取类型
3.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即可(如租赁住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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