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房屋作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载体,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任何时刻都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C级、D级为危房

安全责任人
谁是责任人
(1)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
(2)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不一致的,按照双方约定。
(3)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4)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承担安全责任。
责任人的职
(1)按照房屋设计用途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改变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2)按照规定要求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
(3)房屋装修活动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4)依法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5)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
(6)按照规定进行白蚁防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房屋使用禁止行为
住宅房屋装修不得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房屋安全鉴定

(1)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怀疑房屋有危险时,应进行危险房屋鉴定。
(2)房屋改建或扩建之前,需要进行安全性或可靠性鉴定,必要时进行抗震鉴定,为改扩建设计提供依据。
(3)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房屋建筑,应进行安全性或可靠性鉴定。
(4)房屋遭受地震、大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以及遭受火灾、爆炸等事故影响后,应进行相应的专项安全鉴定。
危房治理改造

典型案例
房屋安全事关重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我们应当汲取以下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落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