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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看到关于宣二房拆迁问题的信留言,在信件留言中发现尚有一户未签约而无法进行拆迁启动。具体请看网友的留言:
网友的留言:尊敬的区政府领导,我是东关街道宣二房的村民,关于本区块的拆迁已进行整整十年,终于在2024年2月1日进行签约,如今签约率非常可观,已达到98.7%,只剩下一户因违建问题没有签,现在给我们村民的答复是因为还没有达到100%的签约率无法启动,另一户因为违建没签约的,政府也已经明确是违建,给我们的回复是因在2013年10月1日前一次建成,不做拆除处置,那为何在当时建设过程中没有及时监督导致现在要拆迁了才发现是违建,是否在当时有存在不正当利益,相关部门在建造过程中为何不及时监督,导致现在签约比例未达到100%,而且其他村民都遵纪守法,为何由于一个人违法而要其他遵纪守法的村民来买单。如果是这样违法的能得到便宜,遵纪守法的要吃亏,以后谁还愿意遵纪守法。现在村民为了配合政府能达到100%的签约率其至自发愿意拿出补偿,反倒是政府拿着没达到100%签约率的说辞卡着拆迁,因为在拆迁协议中并未有要达到100%签约率的硬性规定。在签约政策补偿协议中虽然提到协议签订后不立即生效,只有区块达到所要求的签约比例,并经甲方发布生效公告,协议才产生法律效益。但是协议并未提到要达到100%签约率这个硬性规定,协议中出现过两个数字:95%和100%,其中是这样说明的:1、在规定签约时间内区块签约比例达到95%的按补偿认定面积给予690元/平方,2、在规定签约时间区块签约比例达到100%的在上述690/平方的奖励基础上按补偿面积再给予150/平方的签约激励奖,在规定签约时间内区块签约比例未达到100%的,但在生效公告发布前完成签约的,甲方亦可按补偿认定面积给予150/平方的签约奖励。以上协议中的两点足以说明95%的签约了已经达到了要求,而不是口头回复我们要达到100%,否则为何要写上95%的签约奖励。而且也没有看到关于本区块拆迁的签约率要达到100%签约率的硬性规定的文件。希望政府加快本区块拆迁工作,而不是因为一些不遵纪守法的人导致其他遵纪守法的老百姓吃亏,不要让让遵纪守法的老百姓寒心。祝愿上虞越来越好,官民携手共进。
官方的回复:您好!您于2024年4月13日网上反映要求加快宣二房征迁工作的事项,本单位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反映要求加快宣二房征迁工作。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2024年2月初街道办事处实施宣二房、娄家区块房屋政策处置签约工作,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还剩余一户未签约。为顺利推进宣二房、娄家区块的政策处置、房屋补偿及奖补资金兑付,集中签约后街道办事处继续做好剩余一户的动迁工作,下步根据实际发布相关公告。
三、处理依据及意见2024年2月初街道办事处实施宣二房、娄家区块房屋政策处置签约工作,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还剩余一户未签约。为顺利推进宣二房、娄家区块的政策处置、房屋补偿及奖补资金兑付,集中签约后街道办事处继续做好剩余一户的动迁工作,下步根据实际发布相关公告。经办人:***,联系方式:0575****687
宣二房、娄家区块刚好在古运河的旁边,为古运河的建设腾出空间。在2024年东关的主要任务中也提到了,做深做透竺可桢、古运河、女儿红“三篇文章”,深入实施产创融合、城镇品质、全域共富、红韵风尚、基层智治“五大赋能行动”,因此该区块的拆迁也是很有必要。
拆除后,根据控规显示,将建设商住用房及住宅用房,对于这一户能否顺利签约,完成自2015年以来的拆迁遗留问题呢,让我们期待这一户的动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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