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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改毛坯、二成首付、备案价八五折…柯桥楼市新政来了!上虞会跟进吗?

上虞楼市2023-11-01 10:16:25

10月31日,绍兴市柯桥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柯桥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稳定和促进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给、加大信贷金融支持、提升行业营商环境和全力支持“保交楼”五大方面内容,共23条政策举措,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20条为承接并细化的市级政策,3条为原先柯桥区已经施行但并未公布的政策。

五大内容分别为:稳定和促进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给、加大信贷金融支持、提升行业营商环境以及全力支持“保交楼”。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票优惠再加码、开放限售、延续契税补贴政策、取消装修限制、公积金首付、二成首付……等等。

应当说,“柯23条”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柯桥现状做出了相应细节调整和优化,更符合市场现状。

眼下,越城区楼市网签已经出现拐点,柯桥新政发布,回暖还会远吗?此外,上虞会紧跟这波新政吗?

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对《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柯桥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Q: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A: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通知》。

Q:此次房产新政的总体内容如何?

A:此次房产新政主要围绕需求端、供给端、金融端、企业端、风险端等五大方面展开,共23条政策举措,其中20条为承接并细化市级政策,3条为我区原先已执行未公布政策。

Q:《通知》发布后,我区在稳定和促进住房消费上有什么措施?

A:一方面将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城中村改造、城镇危房改造,释放合理住房需求,科学制定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并定期公布,加快推进实施进度。另一方面优化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式,持续推进房票安置政策,满足被征收群体多样化安置需求。同时优先推出容积率较低、位置优越、配套齐全的优质地块,满足全区不同区位不同品质住宅定位和需求。

Q:我区在满足住房需求方面有何措施?

A:《通知》发布后,为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我区将全面放开原限售住房限制政策(人才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同时将积极探索推行“青年安家”购房计划。

Q:我区购房契税补贴方面有何措施?

A:为降低购房成本,我区将延续原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对2022年6月14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单位名义购房除外),均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给予补贴。

Q:我区购房税费优惠方面有何措施?

A: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 28号),延续此前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上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Q:如何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

A:我区将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交易房源、交易资金、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全面落实二手房“带押过户”,简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保障资金安全。

Q:如何提高居住品质?

A:我区将高质量推进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合理布局邻里中心,加快完整社区建设。严格落实《绍兴市住宅建筑品质提升设计导则》《关于推进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提升和日益增长的物业管理服务需求。

Q:如何完善全装修政策?

A:《通知》对住宅全装修政策进行了明确,新出让住宅用地对全装修不再作强制性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满足消费者个性化装修需求。

Q:如何扩大住房信贷支持力度?

A:我区将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优化首套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在2022年9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选择商业按揭贷款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贴息标准为购房户实际支付商业贷款第一年利息额的15%,补贴方式参照契税补贴方式实施。

Q: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A: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区业务实际,在原购买新建商品房并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允许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提取账户余额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支持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

Q:如何优化商品房住房预售许可管理?

A:《通知》发布后,全区范围内,除土地出让公告对预售规模作出特殊约定外,每期预售面积最低可按楼幢申请,其中高层不少于1幢、多层(复式排屋)不少于3幢。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灵活制定产品上市的营销策略,优化开发建设节奏。

Q:如何加强房地产信息宣传引导?

A:我区将全面加强房地产政策宣传解读,着力正面引导、提振信心。严肃查处恶意炒作、虚假宣传和不实猜测评论等扰乱市场和误导群众行为,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Q:此次房产新政的适用时间是怎样的?

A:契税财政补贴、商业按揭贴息、换购房屋个税优惠等针对个人购房者的政策和缓交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针对房企的政策,截止期限均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周期较长,保持了房地产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其他条款不设政策期限,最终以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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