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上虞楼市>  正文

手机看新闻

2023年城区百官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布!(附报名系统操作手

上虞楼市2023-05-29 08:50:30来自浙江省

为认真做好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2023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城区百官街道学前教育实际,特制订2023年秋季城区百官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其他乡镇街道幼儿园招生可参照执行。

招生原则

1.相对就近原则:幼儿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先满足城区百官街道有户籍、有房产的适龄幼儿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时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小区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2.双向选择原则:幼儿父母自愿选择幼儿园报名,幼儿园根据指导意见自主录取。

3.公开公平原则: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各幼儿园办学信息、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开,严格按标准控制班额,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对象

1.身体年龄要求

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小班适龄幼儿(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2.对象分类

第一类:城区百官街道内本人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有产权房的幼儿。

第二类:

(1)城区百官街道内本人有户籍、但父母或本人无产权房的幼儿。

(2)城区百官街道内本人无户籍、但父母或本人有产权房的幼儿。

第三类:城区百官街道内本人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无产权房的幼儿,以及符合城区百官街道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相关说明

1.幼儿户籍迁入时间、父母或本人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提醒:自2022年秋季起,每年在开学前复查在读幼儿的户籍、房产情况,若已不具备入园时该幼儿园就读条件的,区教体局可以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2.除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外,第一类生入园遵循“相对就近(小区)、户房一致”优先的原则,即同一区域户籍住址和房产坐落地址一致的幼儿优先入读就近幼儿园;户籍地址与取得产权证的房产(父母或本人)地址不一致(户房分离)的,以房产为报名依据。

3.作为入园依据的产权房必须是住宅房,并以产权证为准。同一套产权房三年内只解决同一户家庭子女入园。

4.父母或本人有独立房产,又有共有房产的以独立房产为依据。父母或本人在辖区内没有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房的产权须在51%以上。父母或本人有2套及以上且符合条件房产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作为入园登记依据。

5.父母或本人确无城区百官街道房产且满足三代同堂要求的,按照第一类对象招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三代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且幼儿自出生申报户口以来一直未变动的,必须提供父母或本人无城区百官街道住宅用房证明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产证(“所有权人”栏中注明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含父(母)或本人,且拥有主要产权的房产,不包括其他共有人)。

6.列入城中村拆迁改造对象且处于拆迁期间尚未落实安置政策的,向幼儿园提供拆迁的相关依据可按原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园;拆迁安置已完成的,在安置地按正常入园对象就近入园,或选择入读相应拆迁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

7.自2023年秋季入园招生起,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虞籍二孩(三孩)小班新生,按《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区委办〔2022〕55号)文件执行。“二孩”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 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同一个乡镇(街道)范围内拥有住宅产权和户籍的二孩,按家长意愿可以跟随“一孩”现就读幼儿园入读;三孩可不受住宅和户籍限制,按家长意愿在区内选择幼儿园入读。中、大班“二孩”需插班跟随“一孩”入读的,除自身符合条件外,相关幼儿园相应班级必须符合规定的班额标准。

报名时间

1.第一批:公办民营幼儿园和省一级民办园〔包括:爱弥儿幼儿园(总部)、第一实验幼儿园(前江)、鹤琴幼儿园、华维文澜幼儿园、正裕幼稚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21日,预录取幼儿现场确认在2023年6月23日-24日之间完成。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经区教体局研究决定,正裕幼稚园2023年秋季继续招收1-2个普惠班(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按照普惠性收费招生,生源为百官街道一类生,具体招生方案由正裕幼稚园拟订,经区教体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2.第二批:其他公办幼儿园和当年度年检合格的省二级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28日,预录取幼儿现场确认在2023年7月1日-2日之间完成。

3.第三批:前两批招生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和当年度年检合格的省三级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4日-5日,预录取幼儿现场确认在2023年7月7日-8日之间完成。

现场确认地点以幼儿园发布的公告为准,家长请关注各幼儿园的招生公告。以上时间若有变化,幼儿园另行提前发布公告。

招生程序

(一)制订招生计划城区百官街道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规定的班额标准,结合现有教育资源和当年毕业人数,以本意见为指导,科学合理规范地制订2023学年新生招生计划,于2023年6月10日之前报区教体局和百官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在报名日期前1周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公布幼儿园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收费标准、报名方式、咨询电话等。

(三)进行网上报名

  1. 幼儿父(母)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PC端)”登录入园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名。

  2. 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每位幼儿只能由父(母)一方进行网上报名,不能多人同时给一位幼儿报名;每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

  3. 幼儿父(母)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若有违反将被系统锁定,无法进行报名操作。


(四)录取和现场确认

录取程序:幼儿园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后台审核和预录取,并把审核和预录取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父(母),父(母)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看结果。现场确认时,父(母)需随带幼儿及家庭户口本、房产证、预防接种证(必要时随带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以幼儿园要求的材料为准,第三类对象的新居民子女需另向幼儿园提供监护人的《浙江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现场确认无异议的,由幼儿园发放正式录取通知和体检通知单。

录取原则:幼儿园应当先招收第一类对象入园,当第一类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其他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小区)、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录取,同为相邻小区按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录取,同为户房一致、同一小区按取得不动产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取第一类幼儿后有余额的,再招收第二类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余额时,有户籍者先录取,按取得户籍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有余额,再录取有房产权者,按取得不动产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在录取一、二类幼儿后仍有余额的,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由幼儿园自主确定录取办法,招收第三类对象幼儿入园。已被录取的幼儿,不能再选择其他幼儿园报名。

(五)完成缴费注册

幼儿园招生坚持“先体检后入园”的原则,幼儿父(母)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幼儿体检合格证到幼儿园缴费注册。

其他事项

1.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其他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可根据本招生指导意见,统筹区域内各级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特别要协调落实民办幼儿园学位资源,按照“相对就近入园、依次分类招生”的原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制定出台本乡镇(街道)2023学年幼儿园招生办法,指导做好各类适龄幼儿入园的招生组织工作,并报区教体局备案。要合理确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在满足3-5周岁幼儿入园前提下,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经区教体局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并报区卫健局备案,可适当招收2-3周岁托班幼儿。

2.严格实施收费办法。公办幼儿园收费必须以发改局公布的虞发改价〔2021〕53号文件为准,民办幼儿园按备案标准收费。所有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教费、伙食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管费用,民办幼儿园必须向家长提供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对三孩在幼儿园期间的保教费予以50%的减免(补贴)以及实施免费学前教育的乡镇、全区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幼儿免费(补助)分别按相应文件执行。

3.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办法,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加强与镇村、家长、社会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具体解释权归区教体局所有。

上虞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一、报名须知

  1. 幼儿入园必须由具有监护权的父亲或母亲申请报名;

  2. 入园报名如需房产的,请以有房产的父亲或母亲为报名申请人;

  3. 三代同堂的,必须由同户的父亲或母亲为报名申请人;

  4. 新居民子女报名由符合新居民条件的父亲或母亲报名申请;

  5. 其他特殊情况幼儿报名请与所选幼儿园联系。

  6. 请家长事先仔细阅读《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所选幼儿园招生简章,了解幼儿园招生要求,尽量避免因不清楚造成报名申请审核不予通过。

二、报名前准备报名申请人需在智能手机上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并进行实名认证。

三、系统登录用“浙里办”APP扫描 “报名二维码”,即可登录上虞区入学入园报名系统,点击“幼儿园入园”即进入报名界面。

图:浙里办首页


图:报名系统二维码

四、信息查看

幼儿园入园报名界面共有三个栏目:

  1. 招生信息:查看招生指导意见、幼儿园联系电话和招生简章等;

  2. 网上报名:进行入园申请报名;

  3. 录取查询:查看申请的审批状态。

五、入园报名

图:幼儿园报名页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入园报名界面:

1.选择幼儿园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所要报名的幼儿园。

2.幼儿户口信息输入“幼儿身份证号”,系统自动获取该幼儿户口信息。点击“下一步”。

说明:外地户口的幼儿,系统会提示:无法获取户口,请上传相关材料。

图:户口信息界面


3.房产信息

幼儿户口信息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房产信息页面,如图:

图:房产信息界面

说明:申请人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是系统自动提取实名认证的信息,不允许修改。

页面中有四个选项:有无辖区房产、是否三代同堂、是否拆迁安置中、是否新居民,四种选项默认为否,申报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所选幼儿园招生规定选择一种情况进行报名。

3.1无需房产即可报名情况(如部分乡镇幼儿园等)“有无辖区房产”、“是否三代同堂”、“是否拆迁安置中”、“是否新居民”四种情况都为“否”(系统默认为否),请直接点击“提交”进行报名申请。

3.2需房产才能报名(如百官街道幼儿园等)首先在“有无辖区房产”选项中请选择“有”,填入产权人身份证号,点击“查询”,系统自动提取房产信息,有多套房产的请选择其中的一套进行报名。点击“提交”进行报名申请。

说明:申请人与幼儿同户:产权人必须为幼儿、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

申请人与幼儿不同户:产权人必须为幼儿或申请人。

特殊情况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房产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图:房产信息提取界面

3.3三代同堂情况

首先在“是否三代同堂”选项中请选择“是”,填入产权人身份证号,点击“查询”,系统自动提取房产信息,有多套房产的请选择其中的一套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进行报名申请。

说明:产权人必须为(外)祖父母。

图:三代同堂信息界面

3.4拆迁安置中情况

首先在“是否拆迁安置中”选项中请选择“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点击“提交”进行报名申请。

图:拆迁安置中信息界面

 3.5新居民情况

首先在“是否新居民中”选项中请选择“是”,填写社保、居住证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点击“提交”进行报名申请。

图:新居民信息界面

4.申请报名

点击“提交”进行报名申请。系统提示:“您的申报类型为*类生,确定要提交?”点击“确认提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审核中”。

申报成功后,如果要修改原先的申报,只能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入园报名界面“录取查询”中作废原先的申报,然后再重新进行申报。

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Q1.今年招生政策、报名方式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基本政策与去年相同,主要新增一点:自2023年秋季入园招生起,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虞籍二孩(三孩)小班新生,按《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区委办〔2022〕55号)文件执行。“二孩”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 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同一个乡镇(街道)范围内拥有住宅产权和户籍的二孩,按家长意愿可以跟随一孩在同一所幼儿园就读;三孩可不受住宅和户籍限制,按家长意愿在区内选择幼儿园入读。

Q2.百官街道今年有哪些新投用开学的幼儿园?

答:第一实验幼儿园铂樾府园区、百官街道中心幼儿园金昌上樾府园区。

Q3.幼儿园招生有学区划定吗?

答:幼儿园招生不同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目前不划定固定学区。幼儿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报名情况等,按照“相对就近、双向选择”等原则有序录取。

Q4.幼儿家长报名时可以同时报几所幼儿园?

答: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报名。已被录取的幼儿,将无法参加下一批次的幼儿园报名。

Q5.没有被心仪的幼儿园录取,还有其他报名机会吗?

答:有。今年幼儿园招生分三批进行:第一批是非普惠性收费幼儿园;第二批是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收费民办幼儿园;第三批是前两批报名均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

Q6.报名时发现系统读取户籍或房产相关信息缓慢或无法读取怎么办?

答:因全区家长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有时会造成网络拥堵,从而导致信息读取缓慢,请耐心等待。若系统告知无法读取,可以手工输入并拍照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Q7.网上填报的信息可以调整或修改吗?

答:已经提交成功的信息无法修改或调整,但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在“录取查询”页面对原报名信息进行作废,然后重新报名。系统报名平台关闭后,所有信息将被锁定无法修改。

Q8.本次网络报名只针对2023年9月入园的小班幼儿吗?

答:对。本次网络报名只针对符合入园年龄的小班幼儿,年龄范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Q9.托班和中、大班幼儿怎么报名?

答:开设有托班或中、大班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具体报名方式由各幼儿园根据招生指导意见自行确定。

Q10.“同一产权房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园”政策是否涉及义务教育入学?

答:否。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