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绍兴市公安局为深化全市人口服务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对户口迁移整户迁移原则和出具纸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进行了调整
绍兴市公安局为深化全市人口服务管理“跑一次”改革工作,全面践行枫桥警务模式,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对户口迁移整户迁移原则和出具纸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进行了调整。
从3月1日起:
1. 市内迁移取消夫妻、未成年子女整户迁移的限制;
2.流动人口办证窗口不再出具纸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
新举措的实施,是公安机关根据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结合“跑一次”改革推出的便民利民举措,旨在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让群众享受到更快、更好、更便捷的公安服务。
能为群众提供哪些便利?
1.流动人口通过越警管家服务平台实名登记后,在开具证明模块,提交申请,通过系统实时推送的方式实现,不需要再开具纸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为流动人口在绍就业、就学、生活带来诸多便利,改变了以往流动人口办理汽车牌照、子女申请入学需要纸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多次跑的情况,实现了“跑一次”甚至是“零跑腿”。
2.市内迁移取消夫妻、未成年子女整户迁移的限制,这项措施推出后,居民申报绍兴市内户口迁移的,只要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均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只办理本人的户口迁移,不再要求夫妻、未成年子女整户同时迁移。
办理时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电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适用于已办理过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因正当事由需公安机关开具证明的情形。针对流动人口无智能手机不能安装越警管家服务平台等情况,可通过“网上服务中心管理平台”开具证明。针对一些特殊对象(例如无法通过网络身份认证、身体不便等),可通过原来的操作流程去公安窗口申请开具。
2.因住房已出售、转让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所在房屋使用权或所有权的,不适用市内迁移取消夫妻、未成年子女整户迁移的限制这一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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