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里每逢办宴席,总会有人感慨要是有块大点的地方该多好,热闹又方便。好消息来了上虞每个村都将建一个这样的地方,最高补助180万元。
村里每逢办宴席,总会有人感慨要是有块大点的地方该多好,办事热闹又方便。现在好消息来了,上虞每个村都将建一个这样的地方,补助180万。
建设内容
美丽乡村PPP项目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
1.村级党群服务中心
行政村新建的党群服务中心,人口在
3000人及以上,建筑面积要达到800-1000平方米;
1000人至3000人,建筑面积要达到500-800平方米;
1000人以下的村,建筑面积要达到500平方米左右;
要按相关标准配套创建“三栏五中心”:
三栏:村务财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信息宣传栏;五中心:村级办公中心、培育培训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党员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2.农村文化礼堂
上虞区把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作为“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和“和谐、富裕、美丽、文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心部署,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着力把农村文化礼堂打造成精品工程、文化地标。
农村文化礼堂设施主要包括虞舜会堂、虞舜学堂、展示展览室和文体活动场所。
3.村级家宴集聚点
以农村喜庆婚宴举办为主,有一定的室外场所,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具体按行政村人口数、自然村数等实际需要。
4.农村老年人“幸福之家”
“幸福之家”兼具日间照料和全托养老功能,其硬件设施主要包括“一厅八室”:老年人餐厅、居家型全托室、棋牌室、电教室、阅览室(书画室)、健身室、日间托老室、医疗保健室、管理室等。
建设要求
(一)做到确保基本:
根据村级公共服务需要,原则上现有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建造年限超过15年且安全系数低、服务功能不全、档次落后的,必须在2018、2019两年内完成新建(改建、扩建),所涉及的乡镇、街道要克服资金、土地、规划等方面制约和困难,动员多方力量,加快改造提升,增强村级公共服务能力。
列入2018年度3A景区村、3A景区标准村的19个村,必须设置“幸福之家”功能。
(二)做到项目整合:
按照“能整则整,应整尽整”要求,通过“一幢楼整合、一围合整合、同一地整合”等模式,实现村级公共服务设施有效整合。原则上新建党群服务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家宴集聚点项目必须做到“三合一”,鼓励有条件的村整合“幸福之家”项目,实现“四合一”。
改建(扩建)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原有设施进行整合。
(三)做到功能综合:
按照“一幢多能、一室多用、灵活多样”原则,新建项目要进一步突出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与定位,把思想政治教育、传统文化传承、丰富文体活动、科学法律知识普及、生产技能培训、便民为民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村干部办公用房规定,提高公共设施使用效率。
(四)做到风格融合:
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风格必须与当地自然环境、村居民宅、乡土风情融合,形成特色风貌。可以参考由设计单位设计的“三合一”、“四合一”设计方案,将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为标志性、特色性建筑。
相关政策
(一)提高奖补额度
纳入美丽乡村PPP项目一般村新建的村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家宴集聚点、农村幸福之家等四大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上虞区美丽乡村精品路线及精品村和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意见》(区委办〔2018〕7号)相关政策执行。其中对整体性新建“三合一”、“四合一”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分别提高到120万元和15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承担。
(二)开展试点先行
根据乡镇、村建设计划,综合土地、规划等多种条件,确定3-4个村为新建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四合一”先行试点村,实现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家宴集聚点、幸福之家整合配置。被列为试点先行项目的,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其中一般村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相关补助按区委办〔2018〕7号文件执行,补助上浮20%提高到180万元;3A景区村和3A景区标准村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原则上建设投资不得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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