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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G13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

上虞楼市  2017-12-05 11:38

[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经上虞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决定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虞土第22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经上虞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决定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绍兴市上虞区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二、地块出让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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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2、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竞价原则:本次出让地块不设底价(政府保留价),在不低于起始价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转为正式竞得人。具体详见《出让须知》。

4.交款时间: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出让地价款(以资金实际到帐日计)。

5.交地时间:出让地价款缴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6.动工时间:《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7.建设期限:自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8.其他: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以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书》为准,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前可向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详细了解《规划条件书》的有关情况。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并可向地块所在地乡镇(街道、管委会)或国土部门进行咨询,全面了解地块现状和竞买规则。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公告地块的竞买申请按照“先项目确认,再申请竞买”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在取得地块所在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区经信局出具的《项目准入资格申请确认书》后,方可申请参加竞买。

3.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G13号工业地块拟引进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化学纤维制造业项目,要求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引进外资 8万美元/亩及以上(实际到账之日计)。

4.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5.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应在上虞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能从事本地块引进项目生产的新公司。

6.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均应具备竞买资格,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7.拟成立新公司的均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个月内注册成立。出让方同意与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调整受让方为新公司,同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移。

四、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可在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

五、出让资料获取

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网上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出让文件。具体竞买申请程序详见《出让须知》。

六、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和竞得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时间

在2017年 12 月 25日上午 9 时至2018年 1月  2日下午 4 时。

(二)网上竞价时间

 在2017年 12 月 25日上午9 时至2018年1 月 4 日上午 9 时。

(三)竞买保证金和竞得资格审核

 1.竞买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17年 12 月 25日上午 9 时至2018年 1月  2日下午 4 时内交纳到指定帐户(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出让活动。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竞得入选人应在网上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项目准入资格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入选人转为正式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部分出让价款,不再退还。审核不通过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有权不予退还。

其他竞买申请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不计息),竞买保证金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2.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3.本次出让活动委托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有疑问可咨询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0575-82398110,对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对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75-82113134。

4.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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