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宗出让地块位于上虞经济开发区,东至门户客厅一期,南至复兴路,西至运河路,北至门户客厅一期
上虞经济开发区[2018]J1号地块
本宗出让地块位于上虞经济开发区,东至门户客厅一期,南至复兴路,西至运河路,北至门户客厅一期。
二、出让方式
网上拍卖。
三、出让年限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40年。自合同约定的交地截止日起算。
四、竞买规则
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政府保留价)。地块起始总价为5112万元,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转为正式竞得人。
五、缴款时间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起1个月内支付50%的土地成交价款,同时缴纳不低于成交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2000万元),3个月内付清剩余50%的土地成交价款
六、交地时间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并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按地块现状交地。
七、动工时间
自合同约定交地截止日起12个月内动工。
八、建设期限
自合同约定动工截止日起36个月内竣工。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地块现状,如有疑问可向国土部门或地块所在乡镇(街道、管委会)咨询。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
区外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区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四
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均应具备竞买资格,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五
拟成立新公司的均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个月内注册成立。出让方同意与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调整受让方为新公司,同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移。
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和竞得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9日上午9时至2018年11月 7日下午4时
2、网上竞价时间
2018年 11月 8日9:00起至竞得入选人产生
3、竞买保证金和竞得资格审核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30万元,应当在2018年11月7日下午4时前交纳到指定账户。
竞得对象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未竞得对象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2018年 10月17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